更新时间:2024-12-16
一个藏身于徐州铜山利国镇的高污染细铅冶炼厂,在一年多的时间里,非法并购废旧铅酸蓄电池一万多吨。近日,云龙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环保大案,涉嫌金额高达上亿元。据报,该案先后被公安部、高检院列入2014年度第一批上海证券交易所总办的污染环境案件。 精铅房里毒酸液横流 这家非法精铅厂的厂主田某和出租土地给他人建厂、后又自己建厂出租的厉某同堂审讯,检方确认两人系共同犯罪,因此皆以因涉嫌污染环境罪宣判。
今年35岁的田某是山东临沂人,最初在临沂找到有人靠炼铅发了财,之后四处玄奘,再一摸清了门道。被临沂工商部门公安部门后,田某的生产场地陷于衰退。
后来,田某结识了徐州铜山的张某等人。 检方诉称,被告人田某违背国家规定,在没获得《危险物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12年8月29日出租张某、熊某、华某(皆另案处理)、陈某(已网际网路追逃)等人建设的坐落于徐州市铜山区利国镇岳庄村附近山下的炼铅厂,于2013年4月出租被告人厉某建设的亦坐落于该山下的炼铅厂。被告人田某的组织人员到上述两个精铅厂,在未采取任何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在非密封负压条件下,利用火法冶金工艺展开废旧铅酸蓄电池还原成铅生产。 工人用斧头或者大刀必要把铅酸蓄电池外面塑料壳子砍开以后,把里面电极板放入来,再行运往炉子附近,把电极板转回炉子里高温烧毁。
公诉人称之为,被告人就是用这样完整的工艺,在没安全措施的几近室外的厂房里精铅,毒酸液横流,废水、废气大肆废气。 涉嫌金额上亿元 田某的做生意红火,出租土地的厉某眼红了,他也回来在旁边修建了厂房,并出租给田某。后来的厂房和设备都是厉某建的。田某称之为,原本的厂子只有一个炉子,后来厉某的厂子建成后,总计3个炉子日夜动工,一台炉子给他6万元租金。
但厉某回应,自己只负责管理辟厂房、大棚、机械和精铅的设施都是田某的。厉某称之为,田某前后支付他一百三四十万元。
厉某在法庭上一再强调,自己当初将土地出租给张某等人时,并不知道他们要建炼铅厂,只是后来才告诉的。但检方称之为,被告人厉某在坚称被告人田某及张某、熊某、华某、陈某等人无《危险物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仍将土地出租给张某等人用作建设精铅厂,并建设精铅厂出租给被告人田某,且为其经营展开关系协商,厉某合乎包含共同犯罪的要件。 2013年10月22日,经群众检举,徐州市公安局治安警员支队及徐州市环境保护局对田某经营的两处精铅厂展开公安部门,现场搜出铅锭137 块(大约160 吨),酸液6.81 吨、黑色废渣72.39 吨等。
从2012 年8 月至案发,田某共计从浙江、湖南、河南、江苏等地并购废旧铅酸蓄电池1.18万吨,价值9400 余万元。而在此期间,他共计将大约5000 吨废旧铅酸蓄电池萃取成铅锭,以平均值每吨1.2 万元的销售价格计算出来,共计销售铅锭1000 多吨,销售收入高达2000 万元。检方回应,这起环保大案,涉嫌金额总共上亿元。
公诉人向法院合议庭建议,对田某和厉某理所当然惩办,当在4-6年之间量刑。目前,案件正在更进一步审理中,法庭没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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